GB/T 32170.1-2015《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基本要求》基本信息
標準號:
GB/T 32170.1-2015中文名稱:
《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基本要求》發(fā)布日期:
2015-10-12實施日期:
2016-05-01發(fā)布部門: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提出單位:
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64)歸口單位:
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64)起草單位:
山東省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山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泰安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國家行政學院電子政務研究中心、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區(qū)綜合行政服務中心、福建省龍巖市行政服務中心、安徽省廣德縣政務服務中心起草人:
吳萍、張厚菊、楊冬靜、李坤、郭大雷、梁菲、江源富、曲發(fā)川、孫芬英、劉增升、彭霞中國標準分類號:
A12供應與使用關系國際標準分類號:
01.040.03社會學、服務、公司(企業(yè))的組織與管理、行政、運輸 (詞匯)GB/T 32170.1-2015《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基本要求》介紹
GB/T 32170.1-2015《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基本要求》是中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lián)合發(fā)布的國家標準。該標準自2015年10月12日發(fā)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實施。
一、標準適用范圍
GB/T 32170.1-2015標準適用于全國范圍內的政務服務中心,包括各級設立的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中心等。同時,該標準也適用于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和管理。
二、標準主要內容
1、組織管理:標準規(guī)定了政務服務中心的組織架構、職責分工、人員配備等方面的要求,以確保政務服務中心的高效運轉。
2、服務流程:標準明確了政務服務中心的服務流程,包括咨詢、受理、審批、辦結等環(huán)節(jié),以及各環(huán)節(jié)的具體操作規(guī)范。
3、服務內容:標準規(guī)定了政務服務中心應提供的服務內容,如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便民服務等,并要求政務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拓展服務范圍。
4、服務質量:標準對政務服務中心的服務質量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服務態(tài)度、服務效率、服務結果等方面,以提高政務服務的滿意度。
5、信息化建設:標準強調了政務服務中心信息化建設的重要性,要求政務服務中心充分利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提高服務效率和便捷性。
6、監(jiān)督與評價:標準規(guī)定了政務服務中心的監(jiān)督與評價機制,包括內部監(jiān)督、外部監(jiān)督、服務質量評價等方面,以確保政務服務中心的服務質量持續(xù)提升。
三、標準實施意義
GB/T 32170.1-2015標準的實施,對于提高政務服務中心的服務水平、優(yōu)化與民眾的溝通、推動職能轉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標準化建設,政務服務中心將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為建設服務型提供有力支撐。
檢測流程步驟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使用,更多檢測需求請咨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