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23153-2008.Disassembly requirements for testing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lighing equipment.
1范圍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規(guī)定了照明電器產品及其部件和材料拆分的原則和方法。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適用產品范圍為照明電器產品及其部件和材料。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的引用而成為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指導性技術文件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較新版本。凡是不注8期的引用文件,其較新版本適用于本指導性技術文件。
GB/Z20288-2006電子電氣產品中有害物質檢測樣品拆分通用要求
3術語和定義
GB/Z 20288- 206 中確定的術語和定義,以及下述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導性技術文件。
3.1液汞liquid mercury
室溫下的汞。
3.2汞丸、汞齊amalgam
汞和鋅等其他金屬的合金。
3.3汞包mercury package
內部包有汞的金屬包。
3.4汞珠mereury drop
內部包有汞的玻璃珠或玻璃柱。
4拆分原則
4.1拆分的目標是通過適當?shù)牟鸱质侄蝸慝@得構成照明電器產品的均質材料。需采取適當?shù)牟鸱质侄蝸慝@得均質材料,以確保拆分結果用于后縷測試時,不會因為拆分不當而產生錯誤判斷。
4.2 同-一生產廠生產的相同功能、相同規(guī)格(參數(shù))的多個模塊、部件或元器件可以歸為- -類,從中選取代表性的樣品進行拆分,使用相同的材料(包括基材和添加劑)生產的不同部件可槐為一個檢測單元。
4.3顏 色不同的材料應拆分為不同的檢測單元。
4.4對于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規(guī)定的豁免清單中完全豁免的項目或材料,不再進行拆分。若必須拆分的,在拆分時應予以識別。
4.5當拆分對象難以進一-步拆分且質量≤10mg時,不必拆分,作為非均質檢測單元,直接提交檢測。
4.6當拆分對象難以進一步拆分且體積≤1.2mm'時,不必拆分,可以整體制樣作為非均質檢測單元,直接提交檢測。
檢測流程步驟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使用,更多檢測需求請咨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