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625.8-2015.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Limits-Limits for harmonic currents produced by equipment connected to public low-voltage systems with input current> 16 A and≤75 A per phase.
1范圍
GB/T 17625.8涉及注入公用供電系統(tǒng)的諧波電流限值:
a)設備的要求和發(fā)射限值。
b)型式試驗和模擬的方 法。
注1:根據(jù)本部分的試驗是單件完整設備的型式試驗。
注2:對本部分的符合性也可由e驗證的模擬方法來確定.
GB/T 17625.8適用于每相額定電流大于16 A、小于等于75 A的電氣和電子設備,這些設備擬接入以下類型的公用低壓交流配電網絡:
a) 標稱電壓220 V及以下,單相,二線或三線制。
b)標稱電壓 380 V及以下,三相,三線或四線制。
c) 標稱頻率50 Hz.
GB/T 17625.8適用于擬接入低壓公用系統(tǒng)的設備。不適用于擬接人只與中壓或高壓公用供電系統(tǒng)相連的自有低壓系統(tǒng)上的設備。
注1:本部分的范圍限定在與公用低壓系統(tǒng)相連的設備,因為安裝于自有低壓系統(tǒng)設備的發(fā)射.可在中壓公共耦合點采用IEC/TR 61000-3-6規(guī)定的程序,和/或通過供電部門和用戶之間的協(xié)議進行總體控制。期望自有系統(tǒng)的運營者在保證滿足IEC/TR 61000-3-6 的規(guī)定和/或合同協(xié)議的方式下管理EMC環(huán)境。
注2:如果設備只接人自有系統(tǒng),制造商應在產品文件中注明。
注3:與每相輸人電流小于16 A但不滿足IEC 61000-3-2標準中規(guī)定的限值和要求的專業(yè)設備一樣,每相輸入電流大于16A且不滿足本部分要求和限值的設備,可容許連接至特定類型的低壓供電系統(tǒng),見附錄A.
注4:本部分的限值不適用于獨立的諧波濾波器。
本部分給出的限值(見第5章)適用于連接至220/380V,50Hz系統(tǒng)的設備,連接到其他配電系統(tǒng)的設備不包括在此范圍內。
檢測流程步驟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使用,更多檢測需求請咨詢客服。